新闻洞见
国家重拳出击,维护快递小哥权益!
日期:2021-08-02 作者:姚宇



前言


李克强总理指出,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有利于促进灵活就业、增加就业岗位和群众收入。


新就业形态是指借助信息技术手段,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商品或服务、并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去雇主化、平台化特征的就业模式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指以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和货车司机等为代表的“新劳动者”。 长期以来,职业风险高、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保障水平低等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为关注的问题。

1.全国总工会下发通知,将发展800万司机、快递员、外卖员加入工会

日前,全国总工会下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启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此次集中行动从2021年7月持续至2022年12月,各级工会将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4个群体为重点,力争到2022年12月底,全国新建各类基层工会组织24万个以上、新发展工会会员1600万人以上。


其中,新发展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4个群体会员800万人以上。


此前,全国总工会已下发《全国总工会关于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见》(发〔2021〕12号),并召开全国工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维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工会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意见》明确,把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工会的重点任务,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通过发挥产业工会作用,积极与行业协会、头部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就行业计件单价、订单分配、抽成比例、劳动定额、报酬支付办法、进入退出平台规则、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奖惩制度等开展协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经济权益。

2.保障快递员权益,政府在行动

加入工会是保障快递员自身权益的一个重要措施,除此之外,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也在积极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进一步完善快递员权益保障体系。

2.1 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7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若干政策措施。这次会议确定,对采取劳务派遣、外包等用工方式的,相关企业应合理保障劳动者权益。


对于保护这些劳动者的权益,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一些具体举措,例如要求企业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制定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标。督促平台企业制定和完善订单分配、抽成比例等制度规则和算法,听取劳动者代表等意见,并将结果公示。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

2.2 七部门联合下发做好快递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交邮政发〔2021〕59号)



《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末期要实现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相关制度基本健全、薪资待遇更趋合理、社保权益得以维护等目标,同时从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企业主责、政府监管与服务等方面提出具体任务措施,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的合法权益。


此外,国家邮政局还将组织开展快递员权益保障满意度调查。调查将围绕快递企业履行法定责任、快递员岗位认同、快递员生活及工作状况等方面开展,按品牌发布调查结果,从而督促企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有针对性作出改进。


《意见》明确,将进一步规范企业加盟和用工管理,企业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快递员代表意见。据悉,目前行业十大快递企业均已依法建立工会组织,自有职工的入会率在70%以上,劳务外包和加盟快递企业职工入会率40%。


《意见》还明确了工会组织的任务,提出支持在快递企业成立工会组织,做好属地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定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快递业创新创业大赛,开展全国邮政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全国总工会将充分利用工会传媒和各类培训班,做好快递职工维权和服务工作,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快递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3.快递企业建立工会要合法合规

快递企业和网点如果要建立工会,需要遵循什么流程呢?


《工会法》第十条规定:


  •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 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工会法》还规定,基层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双壹结合公开资料,整理了工会成立的具体流程。



我们将筹备组建阶段的工作内容梳理如下:

第一步:向上级工会写出建会书面《请示》

准备成立工会的基层单位,将成立工会的书面《请示》和工商执照复印件报有管理审批权限的上级工会批复。

第二步:成立建会筹备组

上级工会同意成立工会组织批复下达后,成立筹备组建工会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3至5人组成,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展工作

筹备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1)发展会员。筹备组要注意集中时间组织职工学习《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文件法规,向职工进行工会性质、作用、任务及会员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使新会员对工会组织有个初步认识,进而加入工会组织。


(2)选举会员代表。会员代表应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在2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一般应召开会员大会,如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须经上级工会批准,代表人数比例不得少于会员的30%;会员在201人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人至5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5001至10000人的,代表为会员的5%。


(3)刻制公章和办理社团法人资格证。持上级工会批复和本单位介绍信,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地点刻制工会公章;持上级工会批复、工会主席任职批复和工商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持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到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办理社团法人资格证。


(4)民主推荐工会主席候选人。根据多数会员意见,民主推荐,有党组织的单位由党组织把关,征求上级工会同意,正式确定工会主席候选人。

第四步:召开工会成立大会

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就绪后,将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首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


再由首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举行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和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名额:


  • 会员在25人以下者,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

  • 会员在200人以下者,设委员3至5人;

  • 会员在201人至500人以下者,设委员5至9人;

  • 会员在501人至1000人者,设委员9至13人;

  • 会员在1001人至2000人者,设委员13至17人;

  • 会员在2001人至5000人者,设委员17至21人;

  • 会员在5001人至10000人者,设委员21至29人;

  • 10000人以上的单位。委员不超过37人。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设3—5人。


工会女会员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成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人的,可设女职工委员(不设委员会)1人。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后,将民主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会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和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名单报上级工会批复。批复后正式开展工作。

4.加入工会,保障快递员自身权益

工会能为快递员提供什么帮助呢?


首先,工会可以帮助、指导快递员与企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企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会可以代表快递员与企业进行交涉,要求企业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包括:(1)克扣职工工资的;(2)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3)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4)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5)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最后,工会可以为快递员提供福利保障和困难救助。《工会法》规定,工会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同时,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以顺丰为例,其工会组织在畅通民主沟通渠道、保障员工福利、开展困难帮扶等方面都做了很多工作。



图片信息来源:顺丰控股2020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5.关于工会的几个问题

5.1 什么人可以加入工会?

《工会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5.2 快递员如何加入工会?

由本人口头或书面提出申请,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基层工会批准,即为会员,发给《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


新会员要填写《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对曾经加入工会的会员,进行登记,办理落籍手续。对所有会员进行登记造册,向会员发放《会员证》

5.3 工会会员有什么基本权利?

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凡是工会会员在工会组织中都享有以下六项权利:(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5.4 工会会员应履行哪些义务?

《中国工会章程》第四条规定会员履行六项义务:(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5)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5.5 工会经费从哪里来?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有:(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向工会拨缴的经费;(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4)人民政府的补助;(5)其他收入。


其中,工会会员会费按本人工资收入的0.5%缴纳;企事业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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