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洞见
别了,跨境电商“免税购”
日期:2016-3-25

    3月2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新政策对于跨境电商零售业务有哪些影响?消费者海淘还能不能享受“免税购”?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万元


    “出台新的税收政策,主要目的是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贸易属性,并通过合理设置税率水平,使新兴业态与传统业态、国外商品与国内商品的税负更加公平。”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对进口税收政策的进一步完善,综合考虑了拉动国内消费、公平竞争、促进发展和加强进口税收管理等多种因素。


    政策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万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取消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出限额的部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此次对跨境电商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实际上是对过去长期执行不合理税收政策的纠错。”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解释说,我国将进出境商品分为货物和物品两类,分别适用不同的税收制度。进境货物按照贸易的属性,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进境物品按照非贸易的属性,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来征收行邮税。


    张斌介绍,传统意义上的邮递物品,主要是文件票据、旅客分离行李、亲友馈赠物品等,非贸易属性明显,因此行邮税税率较低,一般在10%左右。但随着跨境电商的兴起,大量的贸易类商品也都通过邮递渠道进境,这些商品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不但会与一般贸易进口商品、国内生产销售同类商品产生税负不公等问题,也不符合行邮税的设计初衷。因此,有必要调整和完善跨境电商相关税收政策,创造公平的跨境贸易竞争环境。


取消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征税额,意在堵住“拆单”“分包”造成的税收流失


    很多人关心:新的税收政策为什么要设置交易限值?2000元单次交易限值和2万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是如何确定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是出于什么考虑?


    “设置单次交易限值和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主要是为了降低对一般贸易进口的冲击,避免扰乱正常贸易秩序。”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2000元单次交易限值和2万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的设置,考虑了大部分消费者的合理消费需求,能够保证一般中等收入家庭的购买需求。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进口贸易发展迅猛,交易规模快速攀升。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口额6053亿元,同比增速高达59%,相当于同期一般贸易货物进出口增速的8倍多,比同期跨境电商出口增速高出23个百分点。其中,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额为1290亿元,同比增长60%。


    “跨境电商进口的商品,更多集中在母婴产品、化妆品、保健品、食品酒类、箱包等中高品质消费品方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微表示,跨境电商进口丰富了国内消费市场的供给,适应了我国城乡居民消费对更高质量、更安全、更多样化商品的新要求。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新增长点。


    但是,跨境电商的经营方式,也导致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原来行邮税设有50元的免征税额,由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大部分适用10%的行邮税税率,按照50元的免征税额,相应的免征货值可达500元。据统计,2014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和我国公民海外购物消费规模达几千亿元,而同期我国对所有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不到10亿元。行邮税款占总包裹金额的比例很低,90%以上的包裹不用交税就完成了进境交易。


    “海淘、代购等跨境零售进口,本身是一种贸易行为,征收行邮税已属不合理,而一些跨境电商再利用免征税额进行避税,就更加剧了税负不公。”王微认为,此次取消进口税免征税额,就是要堵住漏洞,防止一些跨境电商利用行邮税“钻空子”,通过“拆单”“分包”来规避正常税负。这些行为不仅导致国家税收流失,也不利于我国正常规范的贸易进口的发展。


新政策执行后,对单价500元以下的商品影响最大,但并非所有商品税负都上升


    取消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免征税额,意味着跨境电商“免税购”将终结。那么,新政策对海淘、代购的消费者来说,购物成本上有什么变化?


    “新政策执行后,对原来处于免征税额内的单价500元以下的商品影响最大,像食品、保健品、奶粉、纸尿裤等,消费者购物成本可能会上升。”张斌认为,新政策将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相当于税收打了一个七折。再加上电商企业可化解部分成本,所以对消费者购物的总体影响有限。


    当前,我国一般消费品只征收17%的增值税,打七折后的最终税率等于11.9%,略高于之前行邮税税率。


    以普通的奶粉为例,此次政策调整前,一次购买500元的奶粉可以免税;政策调整后,需按11.9%的税率缴税,即59.5元。如果一次购买1000元的奶粉,原来按照行邮税需缴税款100元,政策调整后,缴纳增值税为119元。


    当然,新政策实施后,并非所有商品的税负都是上升的。比如,购买香水之类的高档化妆品,如果一次购买按1000元计算,政策调整前行邮税税率为50%;政策调整后的最终税率则为32.9%,税负比之前还有所减少。


    “跨境电商能够向海关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海关通关效率将明显提高,消费者跨境网购也将大幅提速。收货时间可由现在的一两个月缩短到一至两周。”王微表示,同时,有关部门掌握了这些准确的电子信息,也便于消费者退换货,有利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跨境电商规范经营。


双壹咨询精编|来源人民日报